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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 信 人: 杨梅 来信时间: 2016/11/3 19:19:38
留言主题: 生育保险报销
    请问夫妻双方都购买了生育保险是否双方都可以报销?
本站回复   回复时间: 2016/11/4 14:55:54
    

杨梅网友你好!

    “生育保险”按照政府职能分工属于医疗保障管理局管理。

    地址:巴中市滨河路中段87号6楼,邮编:636000  邮箱:bzylbx@126.com  联系电话:0827-5260036  传真:526866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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